食品检测报告中,怎么合理运用食品检测判定标准?-凯发真人首先娱乐
食品标准体系复杂,标准应用要充分了解标准的基本应用原则。
一是标准的时效性:需要理清标准发布实施日期与样品生产日期的逻辑关系、不同标准的时效性差异等。
二是标准的执行效力:理清强制标准与推荐性标准、基础标准与产品标准/地方标准/企业标准的优先级及执行条件。
三是标准的适用范围:只有适用范围内的样品才可用此标准判定,如 gb2712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》只适用于预包装豆制品,不适用于大豆蛋白粉。
此外,还要关注标准间的衔接整合:如基础标准对推荐性标准和产品标准进行了整合,发布/实施日期在基础标准之前的推荐性标准和产品标准,其规定与基础标准不一致时,应以基础标准为准。
如速冻面米制品产品标准(gb 19295-2011)对预包装的生制速冻面米制品设置了致病菌限量,而致病菌基础标准(gb 29921-2013)未作规定,两者不一致。但由于速冻面米制品产品标准的发布实施日期在基础标准之前,因此,要以基础标准为准,无需对生制速冻面米致病菌进行检验和判定。